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匹夫之勇与丛林法则_李再昂

来源:法律博客 作者:琅嬛寻梦 人气: 发布时间:2017-02-20
摘要:在秦汉年间,有一个叫韩信的人,比较喜欢武术,在街上经常拿着一把剑。有一次,他碰到一个公然向他挑衅的年轻人,让韩信拿剑刺他,若是不敢刺的话,就要从他的胯下钻过去。胯下之辱,一般人都无法接受,何况是韩信。但韩信认为杀了那个人,自己也要偿命。

在秦汉年间,有一个叫韩信的人,比较喜欢武术,在街上经常拿着一把剑。有一次,他碰到一个公然向他挑衅的年轻人,让韩信拿剑刺他,若是不敢刺的话,就要从他的胯下钻过去。胯下之辱,一般人都无法接受,何况是韩信。但韩信认为杀了那个人,自己也要偿命。对于一个有远大抱负的人来说,就这样断送生命太没意义了。于是,他像越王勾践、司马迁一样,忍辱活了下来,最后辅佐刘邦,成就了一番轰轰烈烈的事业。

于是,苏轼就认为,一个人只要有远大的志向,即便面对一些屈辱,也能够忍辱负重。因此,有很多人就提倡“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如果有人性情暴躁,做事不考虑后果,遇事稍忍一下,未尝不可。如果只是抱着宁事息人、委曲求全的想法,自己越忍,别人可能越变本加厉。因此,单纯的忍让,并不能解决多大的实际问题。《水浒传》中的林冲,面对高俅等人的迫害,倒是步步忍让。最后,陆谦一定要置林冲于死地,林冲无路可走,才杀了陆谦,被逼上梁山。当然,林冲开始并没有意识到高俅会对他下死手。一直到两名公差在野猪林杀他时,他还对朝廷抱有很大的幻想。

在一个社会之中,人与人随时可能发生矛盾。在大量的社会矛盾中,有很多社会规则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化解这些矛盾。就宋朝而言,人们也是比较注重法律的。宋江虽然在县衙上班,可是阎婆惜依然可以用私通梁山贼寇要挟宋江。武大郞被西门庆害死,武松找西门庆报仇也是轻而易举的事情,可是他还是选择了到县衙告状。一般来讲,武松在县衙上班,想讨个公道并不难。只是在那种社会中,法律这种规则的公平性会大打折扣。好在武松靠官府解决不了的事情,靠自己的武力同样可以解决。不过,靠个人武力解决,风险就比较大。武松的工作不但丢了,还被发配孟州牢城。

这种维护社会秩序的本质,是法律在一定程度上制止丛林法则,而权力又在某种程度上保护丛林法则。县官之所以袒护西门庆,是因为西门庆给了他很多好处,所以他才敢枉法徇私。县官为什么要用法律制裁武松呢?就是因为纯粹的丛林法则,将对社会秩序产生严重的危害。一个社会的情况是多种多样的,法律毕竟只能解决一部分问题。丛林规则到底能起多大的作用?取决于很多因素,其中就包括遇到矛盾的救济途径。《水浒传》中的牛二,其实就是一个无赖,但是一般人还真惹不起他。杨志卖刀,牛二就要看看怎么样杀人不见血,结果杨志一怒之下,让牛二一命呜呼。杨志并不是一个鲁莽的人,但做人还是很有血性的。别人再同情杨志,他也是要吃官司的。假如有更好的救济途径,杨志大约也会选择的。

俗话说不怕没好人,就怕没好事,碰到牛二,杨志算是倒是倒了血霉了。一般来说,惹不起,躲得起。杨志要是想走,牛二估计是拦不住他的。杨志是一个武艺高强的军官,一般情况下,一个无赖也不能把他怎么样。只是,杨志的火气上来了,做事也就把握不好分寸了。在这个意义上,杨志应该主要是没有控制住自己的情绪,而不是面对欺压,敢怒不敢言。社会中像武松和杨志那样有武功的人,毕竟是少数。像林冲和武松那样遭人陷害的事情,也并不是很多。大量的矛盾,是邻里之间,或者素不相识的人之间,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或者由于说话粗暴,或者由于蛮不讲理,都可能让两个人大打出手,甚至有的人死于非命。单纯从争论的事情上来讲,可能真的不值得。

这几年,农村里打架的人,也越来越少了。以前打架的话,只要不是伤得太重,给人家治疗一下,也就没什么事了。现在情况大不相同了,只要构成轻伤,花两三万元也未必能了事。如果不想花钱的话,很可能就要判刑了。人们不想打架还有其它原因,那就是现在很多人平时都忙于挣钱。很多人经常出门在外,能不惹事,就不惹事。所以一般的事情,也不会大打出手。人们的文化水平在逐渐提高,办事的方式也在改变,能通过其它方式解决的问题,也就没必要通过武力来解决了。只是,有相当多的人,还是难以保持应有的理性。只要三言两话不合,就可能吹胡子瞪眼、拔刀相对。

最近,在武昌火车站发生一起因几碗引发的血案,真是让人大开眼界。在饭店打架不是什么希罕事儿,把人头都打没了的场面,就让人触目惊心了。这种非常极端的流血事件,主要的因素当然是个人。为了几块钱,整出人命来,至于吗?却也深刻反映出当然的一些社会问题,就是挣钱难,有个好的生活更难。挣钱难,不一定非要和别人拼个你死我活。但挣钱太难了,有些人挣钱时就会不择手段。并且,在没有收入的时候,心情更容易浮躁。一旦遇到不顺心的事情,自我控制能力就会下降。在特殊情况下,可能会采取过于极端的手段,对他人造成严重的伤害。

在很多地方,别的产业未必发达,但街上大小饭店却比比皆是。为什么会有这么多饭店?就是因为饭店的投入较小,技术要求也不高,并且利润较多。可是,饭店过于饱和的话,就会出现严重的粥多僧少,有的饭店很快就经营不下去了。说实话,在武昌4元一碗炸酱面,真够便宜的。若不是火车站吃饭的人多,挣的钱能够交房租就不错了。在一般的县城,往往只能找到6元一碗的炸酱面。因此,他们的争议看似为了几块钱,实际是对对方说话态度的不满。当然,店主标价4元,卖5元的做法,也是有问题的。那个人开饭店,也不是一天两天了,虽然经营得不是很好,至少照目前的形势,还是可能维持下去的。也就是说,店主这种态度,在一般情况下,不会出现太大的问题。那个打工的22岁了,对炸酱面的价格不满意,也是人之常情。店主好好解释一下,对方也不至于为了几块钱,而置他于死地。

真是无巧不成书,不是冤家不聚头,一边是干柴,一边是烈火,战火一触即发。你说人家没钱别吃饭,人家又不是不给你饭钱。若是遇到那些怕事儿的人,也许就忍气吞声了。偏偏这个年轻人正想找个地方出气,你得寸进尺,不依不饶,还不许人家说话了。按说这边三个人,至少不会吃大亏。店主确实有些欺人太甚,才引起那个打工的疯狂地报复。那个打工年轻人事后一定会追悔莫及,这样小的事情,发生这么严重的后果,一般人都是很难预料到的。冲动是魔鬼,两个人都为自己的冲动付出了沉重的代价。但事情已经发生了,再也无法挽回了。

就两个人处理炸酱面价格的方式,用的可以说是地地道道的丛林规则。店主平时可能也知道和气生财,然而他的性格可能确实不适合做生意。于是,当有人提出价格不合理时,他的回答可以说是语惊四座。也就是火车站人多,他的面又便宜,还能经营下去。换个地方,饭店估计早叫他干黄了。那个打工的年轻人,对此虽然有很大的怨气,出手也太狠了吧!如果用刀把人砍伤,还能得到人们的同情。把人家的头都砍下来了,就实在太过分了。他们两个人之间,纯粹的就是弱肉强食。社会环境即便有很大的责任,他们也难逃其咎。

责任编辑:琅嬛寻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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