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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秋云律师:如何寻找“对”的律师?_郑秋云

来源:法律博客 作者:郑秋云律师 人气: 发布时间:2016-12-07
摘要:一、为何要找“对”的律师? 这个问题并不好笑,太多人的消费目的不明确,往往被价格因素带偏。笔者一个好朋友花 280 元买了一个保温杯,她男朋友甚是不解:买个 100 元的不就可以了吗?笔者的好朋友问他:如果花 100 元买的保温杯保温效果不好,我何不连

一、为何要找“对”的律师

这个问题并不好笑,太多人的消费目的不明确,往往被价格因素带偏。笔者一个好朋友花280元买了一个保温杯,她男朋友甚是不解:买个100元的不就可以了吗?笔者的好朋友问他:如果花100元买的保温杯保温效果不好,我何不连100元都不花?

这就是价格主导了消费目的:有些人生病了,看病打针舍不得,草草花了20元买了点感冒冲剂,可能会好,可能好不了,拖了几天更严重再花一笔高额诊费;有些当事人,需要一份合同,自己起草不了,以为所有律师出手的合同都能避免大部分风险,花最省的钱找人弄一份就是。

说直接点,这些当事人请律师的目的,更像是安慰自己。

笔者曾经在法庭上碰到多个律师(也有法律工作者),庭审心不在焉、让当事人自己答辩、调解时不说一句话而让当事人自己来等等情况,庭审的结果必然不理想。碰到一个更让人难以置信的案件:

一份关于加油站的租赁合同,租期约定70年,已履行十几年,现出租方希望解除合同,故委托律师起诉,该加油站价值600万以上,一审律师收费8000元,却枉顾“租期70年之约定”而以其他理由要求解除,一审被判驳回诉讼请求。二审又另行委托我所律师,希望能扭转。律师和任何职业、产品一样,都有优劣,这是客观事实,收费水平上往往就能区分(收费不是唯一判断标准,下文提到),当事人为了省点律师费,自己把好好的一场官司搞砸了,无可奈何。

所以,找律师的目的:绝不是糊弄下自己,或者糊弄下谁,唯一的目的就是——解决你的问题。你的问题谁最能解决,谁就是你最“对”的律师。

二、如何判断是否为“对”的律师?

三种渠道:1、第三方评价。包括同类型当事人推荐、无讼APP推出的律师“名片”(通过法院公开案例来分析的律师业务特色)、其他律师的推荐,此三种方式都能较为有效帮助你寻找到对的律师。

2、自主调查。包括了解律师所在律所资质、口碑、办公环境、规模等继而推断该律所律师综合能力;到网上搜索该律师相关资料;询问其他律师意见等等,鉴于网上宣传较多,故而此种方式不理想。

3、通过与律师接触,评判其能力、专业素养。笔者将着重分析如何通过与律师接触、律师行为来评判律师的能力、专业素养?以下几个评判因素不能拆开独看,而应结合一起综合判断。

首先,预判律师年纪,但是绝非年龄较大就代表越资深、专业能力越强。律师这行业虽然和酒一样,越久越纯正,不过不同的案件类型也有不同的情况,常见民商事案件、刑事案件,老律师较为上手,而金融类、软件科技产品类法律服务则青年律师较为活跃。

其次,通过律师言谈判断。天同律师事务所一名当事人称当时之所以选择该律所的原因是:他们第一次与天同所碰面时,就被问及了一大堆细节问题:房屋未过户的原因是什么?我们催过对方吗?为什么不主动向对方付尾款?房屋装修过吗?如何报审批手续的?这留给他们一个很好的印象,其他律所和我们谈的都是框架性的、宏观的东西,反倒是很少涉及案件细节问题。他们最终决定选择天同律师事务所代理。

言谈是否比较沉稳?对你的法律纠纷是否能迅速抓住核心细节问题?是否轻易向你许诺案件结果,如是,请谨慎;和你介绍律师、律师背景是否更多于案件分析?如是,请谨慎。

再次,通过律师的举止判断。本处所称“举止”是指律师在接案、处理案件过程的行为、动作,如:着重是否得体(不一定需要西装革履)?是否向你告知律师聘请提示?是否通过书面、PPT介绍工作可能流程?交接证据、文件时是否履行资料交接手续?是否制作询问笔录?委托手续/文件是否规范?等等,不同案件类型的律师所体现的言谈举止也不同,刑事类案件律师相对严谨、传统,商业类律师相对活泼、创新。从律师的角度而言,提供规范化的服务不仅是专业律师对己身的严格要求,更多是长期积累的执业素养的体现,尤其是律师从接案工作开始即体现专业,那么办案过程中则更可能注重法律逻辑。

最后,便是律师收费问题。几乎每个省、自治区都会有关于律师收费的管理规定,从政府角度调控的收费要求更贴近市场和公平性。只是太多当事人误以为律师随口开价,认为收费不透明,对高一点的收费即认为被宰。大可不必,当事人可通过网络搜索找寻到自己地区内该份收费管理规定,也可以要求面谈律师解释相关收费规定。这类收费规定是指导性规定,即不需要律师一定要按规定来收费,有的律师会比规定的收费高,不过据笔者了解,多数是比规定的收费低,甚至一些同行的收费之低让其他律师为难、不解,甚至排斥。“一分钱一分货”的道理适用于律师行业,可以预料到的是收费低廉的律师需要靠案件量来稳定收入,那么案件办理质量可能就不会太讲究。

三、结束语

总而言之,律师不像产品那么通透、易检查,也不需要担心一定要等委托后才知道专业水准如何,倘若当事人愿意撇开价格因素(一定要是当事人主动、自觉、乐意),花点时间、心思考察,以小见大,那么律师是否为“对”的律师,绝对可以感受得出来。

笔者绝对不愿意当事人为了省点钱,如同文章开头感冒买冲剂的案例,以案件结果来尝试,感冒了可能还有回转余地,有些案件错过了最佳诉讼时间,那么再牛掰的律师也没法全盘复原,受损的其实更大。

以上看法,仅供参考,不作为当事人委托依据。欢迎同行指导、批评。

责任编辑:郑秋云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