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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敬龙案——杀人者与被杀者都是时代的受害者!_玉品健

来源:法律博客 作者:玉品健的博客 人气: 发布时间:2016-11-08
摘要:贾敬龙案 ——杀人者与被杀者都是时代的受害者! 文 / 玉品健 最近,贾敬龙的生死牵动了很多人的心,曾经有几天,网络上满眼都是呼吁最高人民法院 “刀下留人”的帖子,声势浩大,令人动容。最后,在执行死刑的期限到来之时,人们发现贾敬龙竟然没被立即执

贾敬龙案——杀人者与被杀都是时代受害者

/玉品健

贾敬龙案——杀人者与被杀者都是时代的受害者!_玉品健


最近,贾敬龙的生死牵动了很多人的心,曾经有几天,网络上满眼都是呼吁最高人民法院“刀下留人”的帖子,声势浩大,令人动容。最后,在执行死刑的期限到来之时,人们发现贾敬龙竟然没被立即执行死刑,网络上立即欢腾起来,大家看到了贾敬龙也许可以免于一死的希望。

大家对贾敬龙的生死如此关切,为其振臂高呼、奔走呼告。有的网友为了论述贾敬龙不该处死,还引喻刘胡兰的故事,说他们俩人杀的同是村官恶霸,为什么刘胡兰可以评为历史英雄,而贾敬龙却被判死刑?难道我们也逃不掉“企求他人天下大乱,只要自己独好”这样的恶毒品格吗?

为贾敬龙申辩的理由还有很多,除了生命诚可贵、国家和政府应该少杀慎杀之外,大家可能更为担心的是,在以后抗暴的过程中,自己会不会因为同样的遭遇而惨遭杀戮?但是,大家是否意识到,在贾敬龙案中,其实杀人者和被杀者同是时代受害者,贾敬龙在该案中尽管是杀人的人,但他同样是受害者,这也许是大家为贾敬龙请命的原因之一。

我们都知道,贾敬龙和村长都是社会最底层的成员,贾敬龙是一介村民,村长是国家权力的延伸,村长本身不是国家权力的组成部分,因为他是村民自治过程中选出来的管理者,但他在协助政府做事的时候,他成为了国家权力的延伸、甚至是权力的代言人。因此,从这个角度来讲,村长是整个国家权力架构中最垫底的人。

村长执行国家权力、实现国家意志、谋取国家利益,他的被杀也许并不是在执法现场,但他却是因此而被杀,所以,可以说,他是为了“分君之忧”而被杀的。杀了村长,就是杀了官方最忠实的同盟者,就是杀了他们权力的执行者,威胁到了政权的权威,就是蔑视权力、向权力挑衅,就是对政权的否定、对权力的否定。因此,杀死村长的行为,不仅仅是杀死一个普通公民那么简单,背后还隐藏着很多意识形态以及价值理念的问题。所以,当年刘胡兰配合武工队员将他们的村长石佩怀处死,被当时的国民政府判处死刑,就可以理解了。当时的Z·G代表了最低层的人民群众的利益,是受压迫者、受剥削者的代言人,因此,Z·G率领低层的人民奋起抗争国民政府,声讨国民政府滥杀无辜、助纣为虐,在国民政府判决确认刘胡兰为杀人犯的时候,他们追认、册封刘胡兰为人民英雄,大举宣扬她“生的伟大,死的光荣”,便是顺理成章的事了。基于同样的道德伦理,大家为杀人者贾敬龙喊冤,似乎也是可以理解的——就像我们的先人当年为刘胡兰喊冤一样。

除此之外,贾敬龙是社会底层中最深受体制之害的成员之一。统治阶层要实现其政治职能和社会职能,即既要实现政权的稳定、又要推动社会的发展,在利益整合过程中,像贾敬龙这样的千千万万个散沙似的公民个体,要资源没资源、要背景没有背景、要知识没知识,甚至连“维权”两个字都不知道该怎么写,注定要成为这个体制生存发展过程中的牺牲者。因为那些有资源、有背景的人,他们懂得在利益整合过程中该如何捍卫自己的“奶酪”,要牺牲也轮不到他们。在这种情况之下,像贾敬龙之类,无论你有着养家糊口重担的借口(夏俊峰为了养家糊口而乱摆乱卖被城管处罚,最后奋起杀死了两个城管重伤一个),还是即将要结婚成家之天大理由(据说贾敬龙被强行拆掉的房子是他已经装修好的婚房),都不能成为时代之轮不碾碎你的利益的理由。从这个角度来看,贾敬龙无疑是这个时代的受害者,正因为他受害在先,行凶杀害迫害他的人在后,所以才得到那么多人的同情,才有那么多的人为他请命——因为也许大家都跟他一样感同身受——其实我们都是这个时代的受害者。

正如前文所述,村长是公权力的代言人,他是这个庞大的国家机器中的必然的衍生物,有这样的国度,必有这样的体制,必有这样的事情,必有他的处境,他逃无可逃、躲无可躲,只要他被绑在或者自愿绑在这个庞大的利维坦身上,就已经注定了他的命运。正如前面所述的夏俊峰刺死城管案:不是这个城管来执法,就是那个城管来执法,不是这个夏俊峰刺死城管便是那个李俊峰、张俊峰刺死城管,事情总得发生,总得有人在这样的时代之下成为牺牲者。反观贾敬龙与他们村长之间的命案,在这个浩浩荡荡的时代潮流中,总会有人的房子被拆,总会有人去拆房子,总会有人奋起抵抗,也总是难免有人被杀死,这便是时代的悲剧,这便是时代的命运,这便是时代的牺牲者。

但话又说回来,村长是本案中的受害者,这是无须赘言了的。因为无论从哪个角度来讲,贾敬龙都没有滥用私刑的权利,剥夺一个普通公民的生命这么个生杀予夺的大事,决不能由同样是一个普通公民来定夺并执行。村长的行为应该接受什么处罚,该不该处死,应该由获得合法授权的国家司法机关来审判并执行。

在贾敬龙案中,被杀的村长是受害者,这是毋庸置疑的;但被逼到走投无路的杀人者贾敬龙,难道不同样是受害者吗?看过和听说过《逼上梁山》故事的人,答案也许已经不言自明。

责任编辑:玉品健的博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