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宗力出任“司法院”院长 中评社香港10月28日电(记者 黄博宁)台湾“立法院”日前通过许宗力等7名“司法院”大法官的提名。据悉,7人独派色彩浓厚,是否能够维护“中华民国宪法”存疑。南开大学台港澳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李晓兵在接受中评社采访时指出,蔡英文在忌惮《反分裂国家法》和“不主动挑衅”的原则下,在司法领域以“释宪”代替“制宪”或“修宪”,招数阴险。他指出,对大法官在台湾的地位、作用及影响,大陆也应该有所准备和应对。 2005年,大陆制定的《反分裂国家法》以应对陈水扁当时可能的“公投制宪”或“入联”举动。2008年蓝营上台,两岸关系有所缓和。2016年岛内政权轮替,绿营再次上台执政,惟面临情势与8年前大不相同,简单重复扁朝的做法走不通。 李晓兵指出,在绿营全面执政,“立法院”占据多数的情况下,蔡英文选择任命独派色彩浓厚的7名大法官,摆脱传统“台独”招数所受到的限制,企图用切香肠式“侵蚀”、慢慢“释法”的方式达到“台独”目的,行政立法之外,在司法上完成对“台独”的追求,出手阴狠。 他表示,任命的几位大法官在台称得上“有影响”,若他们掌握一定的节奏和分寸,通过渐进的方式,在“释法”和“释宪”的过程中以更加微妙的论述确立“两国论”的法理基础,岛内几乎没有可以制衡的力量,大陆认定其为“法理台独”,启动《反分裂国家法》亦有难度。 台湾大法官任期八年,在未来几年,其他的几名大法官任期也将结束,蔡英文还有机会再提名更换“深绿背景”的法律人来加盟大法官。可以预见,在四年以后不论蔡英文是否连任成功,“司法院”的15名大法官中将以绿营人士为主体,整体上“司法院”大法官的独派色彩或更加浓厚,传统上“制宪”和“修宪”不能做到的事情,有可能通过“释宪”完成。 李晓兵指出,在李扁时期,也有人想到过以“释宪”代替“制宪”,不过力量分散,实践上的隐蔽性也没有引起太多的关注,现在则已经形成建制,异军突起,不容易动摇。另一方面,李扁时代主导在立法和行政上进行“突围”,司法是蔡英文进行“突破”的低洼地带,这个趋势在蔡英文5.20讲话和大法官提名的过程都日益显现。 大陆有何应对之策?李晓兵认为,政治经济方面,大陆对台不乏专家,法律背景方面的专家在近些年陆续转向对台工作和两岸关系的研究,海峡两岸关系法学研究会的成立填补了这方面的空白,对大法官“释宪”能够造成的影响应该做好充分的准备和应对,今后还需要继续加强这方面的研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