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上午,安徽省亳州市市长杜延安在市信访局现场接待信访群众,面对面与群众进行推心置腹的交流,诚心为群众排忧解难。能现场解决的,杜延安责成相关部门限期办理;不能马上解决的,杜延安耐心与信访群众共同找寻问题解决的最佳方案,并现场公布了自己的手机号码,让信访群众有新的问题、诉求直接向他反映。(10月31日澎湃新闻网) 市长现场接访,不搞形式,不走过场,对他们的诉求,合理则限期解决,不合理则晓之以理,当可看出市长绝不拖泥带水的务实作风。而每每送走一批群众,市长都不忘叮咛他们“雨天路滑,注意安全”、以及“天气冷了,多加件衣服”,更是让人心头一热。 不过,在接访临近结束时,市长现场公布本人手机号码,让群众今后有事“直接向他反映”之举,笔者却不敢苟同。于情而言,此举自然亲民,也算给了群众一个“定心丸”。但有“情”还要有“理”才是,这个“理”,既言道理,又指“规矩”。那么,我们不妨来看看市长此举“在理”否?又是否“合规”? 先来讲讲“理”。显而易见,若今后群众的诉求一旦“直达”市长,则很可能出现这样“一景”:市长发话,又抓得紧,相关部门自然照办无误;市长“无话”,则“原地踏步”,而哪怕事情再“十万火急”。当然还有一种可能,即市长发了话,但若说过之后即无下文,也不排除相关部门会再等一等、看一看,为的是增加“保险系数”。 出现上述三种局面的可能性俱在。后两种局面自然与被动及惰性有关,当是一种“机关病”,但“有事直接找市长”一说无疑成为他们怠政的最好托词;前一种局面相对理性,但问题是,作为日理万机的一市之长,能否做到数年如一日,答案自然不言而喻。 而市长此举倘若最终“虎头蛇尾”,则会给信访群众“言而无信”之感,其负面影响并不亚于当初的“缄口不言”。此外,习惯了“俯首听命”的相关部门,势必缺少主动性与积极性。而处理群众诉求的问题错综复杂,甚至一波三折,靠某些“戳一下跳一下”的部门,能真正做到如这名市长所说,自始至终对群众“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么? 再来谈谈“规”。真要让市长把接访“一肩挑”,相关部门倒清闲了,只管“听命”即是。但这样的局面符合“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规定么?又如何体现“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一个依法行政、讲求效率的政府,各司其职是最基本的要素:市长有市长的职责,各部门有各部门的职责,只有各就各位、各司其职,才能谓之高效运转。 也就是说,“有事直接找市长”一说,于法无据,于理不合。更何况,市长的工作千头万绪,倘若事事都去搞包办代替似的亲历亲为,固然可以留下事必躬亲的“美名”,但最终的结果必定是徒劳无益。对于群众而言,有事直接找市长未必是群众之幸,只能说明相关部门“在其位不谋其政”,而只有相关部门都来解群众之忧,才是群众的福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