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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速50%的处罚——兼谈法律意识_小木船

来源:法律博客 作者:微山湖上静悄悄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9-21
摘要:8月27日上午,带着一家人去相邻的一个市,看着路修得这么好,就很踩了一下油门。9月20日,我去给车辆年审。处理年审需要先处理违章,查询了一下,8月27日那天,超速50%,一次性扣12分。我禁不住傻眼了:因为我知道,一次性12分,必须扣驾照去学习考试的。

    8月27日上午,带着一家人去相邻的一个市,看着路修得这么好,就很踩了一下油门。9月20日,我去给车辆年审。处理年审需要先处理违章,查询了一下,8月27日那天,超速50%,一次性扣12分。我禁不住傻眼了:因为我知道,一次性12分,必须扣驾照去学习考试的。我给交警的朋友打电话,问有什么办法只罚款不扣证的。他说,我们市不行,你在违章的那个市可以多交罚款。当场有人给我出主意,找个卖分的,让他们帮你处理,也就是给他们二三千块钱的事。我摇头拒绝,老实的交了罚款,证被扣交警那儿了。之所以这么做,因为毕竟是法律人,或许不能推动法治的进步,但是起码能给法治的发展添砖加瓦吧;因为作为法律人,依法接受处理,而不是走歪门邪道,这是法律意识的体现。

    何为法律意识,这个大家都懂,无需多解,即使不懂,百度一下也可以。但是看了抽象的概念并不等于真正知道什么叫法律意识。记得十几年前在山大学习的时候,教授讲了一个中国留学生的故事:一个中国留日学生,下载一首歌,正好他的日本同事也喜欢这首歌,于是他说复制一下就可以了。这在中国是习以为常的事情。可是他的日本同事只是顿了一下,然后拒绝了,说这样做是侵犯知识产权,是违法的。时间过去十几年了,这个小故事我依然记忆犹新,原因就在于我对这个留学生的日本同事的法律意识震撼了。窥一斑可见全豹,日本的法治发达是因为在每个人的心中,法律意识树立起来了。

    曾经受邀给村镇干部上过警示教育课。讲什么是职务犯罪的时候,我抛开了职务犯罪的法律概念:什么是贪污,其实很简单,举个例子说,镇或者村里的红头公文纸或者便签纸,如果拿回家用了,这就是贪污;把公家的钱给私人或者别人用了就是挪用公款,不该做的做了,就是滥用职权,该做的没有做,就是玩忽职守……每一个职务犯罪分子,不是不懂法,而是没有树立起法律意识,而是想钻法律的空子。他们或许这么想:犯罪的多了,贪污的多了,不可能这么巧就我我犯事吧;即使东窗事发,找找人,托托关系,应该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吧……

    说到这儿,想起了普法或者法治宣传的事。这么多年,在普法和法制宣传,我们国家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总结的时候都说,起了一定的效果。然后说法治发达国家走过了二三百年的历程,而我们只是走了三十年,尚需努力。其实后现代化国家,可以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可以少走弯路,加快进程的,我们也一直这么说,关键是得改变一下普法和法治宣传的套路,别再走形式主义,浪费人力物力的老路,研究一下,如何能够真正树立起全民的法律意识,或者法治能够早一定真正到来。

责任编辑:微山湖上静悄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