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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座照亮人生的灯塔_古风听竹

来源:法律博客 作者:勇思谨律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9-21
摘要:与《人民司法》结缘,是从我大学毕业参加工作的那一年开始的。那时所在法院还没有专门的图书阅览室,为办案人员订阅的专业类期刊屈指可数,唯一人手一册的办案参考资料是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编辑的《司法文件

与《人民司法》结缘,是从我大学毕业参加工作的那一年开始的。那时所在法院还没有专门的图书阅览室,为办案人员订阅的专业类期刊屈指可数,唯一人手一册的办案参考资料是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编辑的《司法文件选》,里面汇编了一些新近出台的法律和司法解释。第一次读到《人民司法》很偶然。记得有一天庭里的内勤刚好从报刊箱取回来一些报刊杂志,我在不经意翻阅时发现有这么一本专业性的期刊。由于自己接触刑事审判实务不久,对很多法律问题的理解比较肤浅幼稚,在阅读了当期《人民司法》之后,确实有如获至宝、茅塞顿开之感。

我们刑事审判庭有17名干警,是当时院里最大的业务庭。偌大一个部门只有一份《人民司法》,一旦错过了时机就可能再也读不到当期的文章,所以我就多留了个“心眼”,特别关注着《人民司法》的投递规律,估摸快到的这几天就会主动向内勤要求代为开启庭里的报刊箱,目的是为了让自己有先睹为快的机会。好在庭里的老同志们对这本杂志不怎么在乎,才使我总能如愿以偿,此后几乎一期都没有落下。

不管是当书记员、助审员、审判员时,还是在担任了副庭长、庭长和基层法院院长职务之后,我一直比较重视审判业务方面的学习和思考,还喜欢撰写一些问题探讨性文章。记得第一次在《人民司法》发表文章是1991年。我在读了当年第2期上一篇题为《对挪用公款以贪污论处数额认定的探讨》的文章后,觉得对个别观点难以认同,遂写了《挪用公款以贪污论处数额认定之我见》一文,抱着试探的心态将稿子寄给了《人民司法》编辑部,不料文章居然在那一年的第10期上发表了。尽管此前我已在其他期刊上发表过多篇论文,但在收到当期《人民司法》样刊的那一刻,还是让我感到激动难忍、兴奋不已。

从与《人民司法》之间的情缘上看,我虽算不上是一位笔耕不辍的资深作者,但绝对算得上是一位初心不忘的忠实读者。老实说,这28年以来,或许是长期从事刑事审判工作的原因,我在阅读《人民司法》时尤其偏好精读刑事方面的文章,而对其他方面的文章则往往浅尝辄止。承蒙编辑老师们的厚爱,我在《人民司法》上陆续发表了数篇文章,从几千字到上万字,内容也大多是对刑事法律问题的辨析和探讨。无疑可以这么认为,如果说后来我在刑事审判业务研究上能取得一点点成果,那么在很大程度上还应归功于《人民司法》在无私地为我充当着阶梯。

从第一次读到《人民司法》,至今已有整整28年。与法院和司法事业发展日新月异一样,这些年来《人民司法》也在发生一次又一次质的飞跃。从过去每期只有几十页内容,一本看上去较为单薄寒酸的月刊,到如今《人民司法应用》、《人民司法案例》和《人民司法天平》三刊并驾齐驱,而且文章质量越来越上乘,栏目容量越来越丰富,装帧印刷越来越精美。在我看来,无论从指导性还是影响力,无论从专业性还是公信力,无论从可读性还是亲和力上来评价,《人民司法》都是当之无愧的“百强社科期刊”和“全国百种重点期刊”。

与《人民司法》结下了不解之缘的,其实不仅仅是我们这些法院人,有许许多多检察官、律师、专家学者和关注法治的人也钟情于从《人民司法》中释疑解惑,并且不由自主地成为了她的忠实读者。当然于我而言,她既是启迪司法智慧的良师,指导正确履职的益友,更是照亮法律人生的灯塔。


(载《人民司法天平》2016年第24期

责任编辑:勇思谨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