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研究》 张春丽/著 作者简介 张春丽 北京大学法学博士。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讲师,主要从事经济法与社会法理论研究。在核心学术期刊《法学评论》《政法论坛》《法学》《法律科学》、China Legal Science等发表“社保公平筹资分配机制研究——兼论中国社保收入分配悖论的起源”“我国金融衍生品税法性质及规范研究”“信贷资产证券化信息披露的法律进路”“论我国证券欺诈赔偿责任机制的完善”及“The Contribution to Benefit Mechanism of China's Social Insurane: Implication of Distributive Justice Theories”等学术论文十余篇。 内容简介 本书共分为五章,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章厘定医保制度价值及其功能。第一节通过医保制度内涵及医保法律关系,梳理出医保筹资分配、投资收益及资金利用三大主要制度。第二节以法的正义价值为贯穿始终的价值导向,将正义价值对分配原则的指引、与人权理论的关联、与社会契约和社会连带原则的融合,作为理论检索路径,探索我国医保制度价值的独特内涵。第三节厘定我国医保制度的价格体系,即公平收入分配、基金投资安全与增值及参保人等主体的权利保障。 第二章按照医保制度运行逻辑分析医保制度症结。第一节分析人本价值的价值缺失及其在从城镇职工医保和农村医疗互助模式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过渡过程中的鲜明的转轨时期特点。第二节分析医保筹资分配制度失之公平的表现即按参保人身份筹资及医保待遇差异。第三节分析我国医保服务成本控制失灵的主要领域,即医改乱局、仍在摸索中的付费制度及捉摸不定的药价管理。第四节分析改革期社会问题在医保领域的主要表现,即重参保人身份划分而轻风险分类、新农合解体之忧及老龄化社会的调整。第五节分析我国医保制度大权利小救济所导致的权利空洞。 第三章分析我国医保制度问题的成因。第一节分析我国医保制度目标缺失的根源。第二节分析医保筹资分配制度失之公平的根源,即医保财权与事权错配制度背景下的俱乐部壁垒、非量能负担且待遇给付差异过大。第三节分析我国医保成本控制失灵的根源即账户支出结构不合理、经办制度缺陷及医疗机构单方定价权、药品需求刚性、政府监管逻辑错位等。第四节分析我国医保社会安全网在风险防范与身份划分上的逻辑不调。第五节分析医保责任缺位、救济缺失所导致的参保人权利失落。 在分析范式上,收入分配理论、人权理论、卫生经济学理论、社会法理论以及我国移植其他国家医保规则时的制度错配,都从不同侧面对我国医保问题成因作出诠释:筹资—分配制度症结起因于量能负担原则与预算法定原则的违反;投资—收益制度问题起因于投资安全和风险监管原则的违反;医疗成本控制未能取得预期效果起因于立法者对医药产品成本结构、价格结构和市场结构认知不足;个人账户所有权不明确起因于统筹账户与个人账户错配;农村医保民主性不足、参与性差、老龄化社会医保需求之特殊性未受重视,是医保制度重身份划分而轻风险控制的必然结果。这一切,均根源于我国医保制度未贯彻“人本”之核心。 第四章解构域外医保制度,对本土制度与域外制度的优势与弊端进行系统性比较,还原被我国错配的域外制度原貌及域外医保制度的改良进程。第一节分析了医保制度目标的厘定。第二节通过社保税、收入分配理论、税收型与缴费型医保筹资及医保预算制度的分析,对域外主要的医保收入分配模式进行了比较。第三节对管理式医疗等经办制度、市场型定价及成本约束并用的药品价格制度及医保付费等医疗成本控制制度进行了域外比较。第四节对个人账户结构、退休者医保、长期护理保险等医保安全网进行了国际比较。第五节对医保预算主体的财权事权配置、医生多元化责任及药品供应商的公共责任等进行了域外比较。 第五章提出解决我国医保制度问题的基本思路和具体制度建议。第一节厘定我国医保制度的人本价值目标。第二节分析如何完善医保筹资及待遇给付制度,实现医保筹资分配的量能负担。第三节以参保人健康权保障为目标,按照垄断行业规制原则,构建医疗成本控制制度。第四节主张改革医保账户以解决被保险人财产权保护和代际分配不公平问题、引入被保险人缴费与风险挂钩和老年人管理式医疗以解决老龄化社会的医保问题、改革农村医保制度以实现新型农村自助式医疗的公平性与保障性问题。第五节对通过公法责任、信义义务责任、公共责任、侵权救济和赔偿机制,完善我国医保的责任与救济制度进行了分析。 编辑推荐 医保制度与理论均千头万绪,我国医改也已持续数十年之久,本书在我国医疗改革和医保改革均进入深水区的阶段,挑战医保制度研究的选题,是为深化理论与制度研究,实现理论突破和制度创新,提出建设性改革意见。 本书的理论意义在于提炼出医保制度中的“人本价值”。本书通过法的正义价值对禀赋标准、平等收益标准和功利主义效用标准的检验,剥离出医保人本价值的第一个层次,即可检验收入效用边际牺牲尺度的公平收入分配原则;通过法的正义价值对健康权的法哲学解释——资源、机会抑或人的基本需求,剥离出医保人本价值的第二个层次,即具有经济理性和人权属性的健康权保护原则;通过法的正义价值对社会连带和代际连带思想的重新审视,剥离出医保人本价值的第三个层次,即公平与保障原则。 本书的实践意义在于:其一,医保制度中的人本价值的提出,有利于在私人权利被进行了制度性碎片式处理的医保制度的缴费与待遇给付、基金投资、医保成本价格等方面,找到医保制度的目标所在。在当前的社会转型期我国医保也由于资金约束等问题而面临着不断推陈出新的剧烈变革,这更亟需可保障参保人权利及医保制度可持续性的价值理念,本书提出的人本价值填补了医保制度这方面的空白。其二,以医保人本价值检验医保的筹资分配制度、投资收益制度和资金利用制度的合理性并寻找改革措施。人本价值以人的效用和公平正义为经济分析和哲学分析内核,可以评价法律财政学分析中人的需求与牺牲尺度的嬗变;可以考察法律经济学分析中人的需求与垄断行业边际成本的博弈;可以衡量法律金融学分析中人的需求与资产的时间价值的交互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