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是中秋佳节,理论上说是阖家团圆,开心快乐的日子。但在昨天,注定了有两拨人是不开心的。 一拨是在曹县被打的寿光法院的执行法官;另一拨则是负责维护微博曹县发布的人了。 前者很好理解,因为毕竟是出去执行公务,结果不但被30几个人围殴,还被公安带去面见领导,被扣押被威胁被恐吓被驱逐,但自己的单位直到今天连一点帮他们出来讨说法的意思都没有,换做是谁,都会不开心的。 后者的不开心,主要是因为要针对之前的新闻写一则高质量的回应,简直太难了,估计就算是让中文系毕业的博士生去写,也会感到力不从心的。 但,我们显然低估了负责曹县发布运营者的水平。就在中秋佳节这天,他们放弃了休息,放弃了和家人团聚一起看天宫二号上天的机会,费尽心机、苦心孤诣的挤出来了几百个字: 注意他们的发布时间,0点24分,应该是是通宵加班之后的作品吧。在微博上最近一次出现0点发布的,好像是王宝强。 然后他们还@了澎湃新闻 @了一个媒体似乎感觉有点不过瘾,于是,他们又@了一连串的媒体。 其实,关注此事的人都知道,网友在微博和微信上反映的都是寿光法院的法官在曹县执行公务时被“围殴”,从来没有人在对这件事进行描述时使用了“阻碍”这个词。因为两者的意思相差实在是太大了。 举个例子,有几个不良少年如果要对同学发出威胁,他们一定会在微信上这样说:“如果你不听我们的话,放学以后你将被围殴!” 时间、地点、条件、后果说的都很清楚,收到信息的同学一定会懂得这句话的意思。 但如果不良少年发出的信息是这样写的:“如果你不听我们的话,放学以后你将被阻碍!” 你说,换做是你,收到这样的信息是不是会觉得整个人都凌乱了,“阻碍”到底是几个意思呢? 紧接着,曹县发布刻意的将网友反映的“寿光法院的两名法官”这个主语替换成了“寿光法院的工作人员”。 “法官”与“法院的工作人员”两者之间的差异,应该无需赘言了。如果法官去执行公务被“围殴”,哦,对不起,是被“阻碍”,那就是典型的涉嫌妨害公务罪。 但如果来者是“法院的工作人员”呢?那这个问题就另当别论了,来的人是法院来的什么工作人员?是正式的还是临时的?是法官还是行政人员?是员额内的法官还是员额外的法官?他们来执行公务有没有手续? 所以,古人说:差之毫厘谬以千里,真的不是在忽悠我们。 然后,曹县发布说:“对阻碍执行职务(应该是公务吧,唉,还有错别字)的人员进行驱离,并将两名法院执行人员和执行申请人李风华、刘玉新安全护送离开曹县。” 问题来了,被围殴的法官在情况说明里写的被公安机关带到所谓的“指挥部”的环节呢?面见“韩主席”的环节呢?被扣押一人,一人带往银行取查封手续的环节呢?网络上流传的被殴法官所撰写的情况说明里提到的那么多细节问题? 退一万步说,警察到现场之后,除了驱离,不是应该保护着执行法官把查封的手续执行完毕吗,为什么就那么着急的把执行人员给安全护送离开了曹县呢? 但凡做过舆情应对的人都应该懂得,所谓的“回应”,回应的是“群众关切”。你自己在那巴拉巴拉的说了那么多,但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一点都没提,你这样的回应是给谁看的呢?又是起到什么样的作用呢? 真的不知道,他们哪里来的勇气和底气,好意思拿着这样的回应去@一圈的媒体。 最后,发布里说治安拘留了三名涉案人员。 呵呵。三十多个人围殴法官,还涉及到相关人员的现场指挥,最后治安拘留了三个人,如果没猜错的话,一定是涉案企业聘用的临时工吧。 如果没有记错的话,《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里还是有一条叫做妨害公务罪的。 如果三十多个人围殴执行法官,还不能构成妨害公务罪,真的不知道什么样的行为,才会被评价为妨害公务罪。 二. 一定有人说,人家法院都不着急,你在这里瞎起什么劲,世间的事情无外乎两句话: 关你屁事,关我屁事。 是的,看上去好像是这样的。 但如果一地一次的恶行得不到惩处,那么未来将会有无数地无数次的恶行即将出现。 今天被打的是执行庭的法官,也许明天就是刑庭、民庭、行政庭的法官。 今天被打的是山东的法官,也许明天就是安徽的、河南的、浙江的法官。 今天被打的是正在执行公务的法官,也许明天就是正在执行公务的检察官、警察、律师。 每一个人,都不会永远只是旁观者。 如果说法官、检察官、警察在执行公务时的人生安全都得不到保障,又怎么能指望他们来保护社会公正的安全呢。 就如上一期最后一句所说:如果法官都不能在遭遇到暴力抗法时感受到公平正义,又如何能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最后一句:“羞耻”和“无耻”,哪个词更合适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