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间:2016年7月15日(周五)18:30 地 点:北京师范大学后主楼1822会议厅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 北京维诗律师事务所 北京知识产权保护协会 沙龙背景介绍 2016年6月25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互联网信息搜索服务管理规定》,着重强调了对于收费搜索引擎的规范,针对自然搜索结果和付费搜索结果,做出了醒目区分的要求。2016年7月8日,国家工商总局发布《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互联网广告包括“推销商品或者服务的付费搜索广告”,对长期存在争议的话题做出回复。 不过,《互联网信息搜索服务管理规定》第七条和第十一条等规定以及《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七条等规定都存在值得商榷的地方,因此,我们有必要认真思考一下互联网广告立法的问题,从而为以后的立法完善提供参考。 欢迎大家参加!可以微信联系guanhoward管同学;电话或短信管同学18811726219 了解更多互联网法律前沿热点问题和沙龙活动请访问 亚太网络法律研究中心网站 北京维诗律师事务所网站 北京知识产权保护协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