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讯 记者雷健 10月9日上午,由广东省律师协会、清远市司法局、清远市法制局主办的律师担任各级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交流会在清远市国际会展中心召开,清远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林为民,广东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广东胜伦律师事务所主任肖胜方,清远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杨越、清远市法制局副局长廖普乐出席交流会并发言,广东省律师协会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清远市各县(区)司法局,清远市律师协会有关领导以及广东知名律师事务所代表约120人参加了交流会。 林为民同志指出,律师参政议政,担任政府法律顾问,是体现律师社会价值的重要途径,也是促进依法治国、服务社会、展示职业风采的重要平台。我们要充分发挥律师专业优势,落实“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要求,努力实现省以下四级党委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全覆盖。进一步拓宽律师参政议政渠道,提高律师队伍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职业道德素质,为促进和谐社会作出更大的贡献。 记者从交流会上获悉,目前清远市共有10名律师被聘请担任市政府法律顾问、7名律师被聘请担任副市长法律顾问、33名律师被聘请担任各县(市、区)、镇政府法律顾问,12名律师被聘请担任各县(市、区)机关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各担任政府法律顾问的律师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为促进我市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会上,广东省律师协会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主任雷建威解读了《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并作了《让权力运行在法治的轨道上》的主题宣讲。 广东省大观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华杰律师介绍了担任连南县县政府、镇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经验,为现场传递了正能量,有助于律师们更加积极有效的推进政府依法行政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