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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检察院引入律师接访

摘要:法制网记者 莫小松 通讯员 邓铁军 马超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通过律师名录库邀请一位资深律师到该院接访大厅,为来访群众王某解答疑惑。深入交流后,王某心中蓄积已久的疑惑得到化解。 广西自治区检察院控申处副处长黄景定告诉记者,群众信访时如何

法制网记者  莫小松  通讯员  邓铁军  马超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通过律师名录库邀请一位资深律师到该院接访大厅,为来访群众王某解答疑惑。深入交流后,王某心中蓄积已久的疑惑得到化解。

广西自治区检察院控申处副处长黄景定告诉记者,群众信访时如何精准地讲出事实、摆出证据、表达诉求,关系到申诉案件能否被受理。很多群众由于不够了解法律知识,普遍存在“只诉苦不陈情”“有怨气没证据”的情况,导致案件不能及时进入法律程序,反复跑腿,徒增成本。律师参与接待信访群众,能够起到引导申诉、整理逻辑、归纳诉求、补强诉权的重要作用,当好“翻译官”“传声筒”“代言人”,大大提高了群众申诉的质量和效率,有助于检察机关更扎实地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去年11月,中央政法委印发《关于建立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制度的意见(试行)》。今年6月,广西自治区检察院与自治区司法厅召开律师参与信访工作座谈会,形成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的工作意见,为律师参与信访帮助申诉人维护合法权益提供了方向。

接访人员好话说了一箩筐,有的申诉人却不买账,往往会无休止的上访,甚至采取非理性手段缠访闹访。律师具有专业的法律素养和独立的执业地位,能够运用第三方中立的态度对案件进行客观评析,就案件事实、证据情况、法律规定等发表意见看法,更容易得到信访人信任。

申诉人蒋某因种植苗圃与他人发生纠纷,十余年来一直不断上访。广西自治区检察院控申处邀请信访局领导和律师赶到申诉人所在地对案件进行“会诊”。律师从案件性质、管辖规定、侵权责任构成等多角度对案件进行了客观评议,蒋某听后表示今后不再继续上访。

据广西自治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刘继胜介绍,广西将建立全区统一的律师名录库,进一步畅通在线预约、在线咨询等获取律师服务的渠道;随着相关工作规范的制定,律师的阅卷权、申诉权、调查取证、发表意见权等权利将得到更好的保障;随着综合检务服务平台的建设,以法律文书公开为核心的检务公开将进一步强化。

此外,广西检察机关围绕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将大力推进“一站式”综合检务服务平台建设,打造网上信访系统,开展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专家、律师等参与的公开审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申诉过程中有更多的便利感、满意感、获得感。

责任编辑:苏明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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