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制动态 案例判例 法律文书 合同范本 法律论文 站盟合作 公证案例 律师 法制视频

律师

旗下栏目:

车停小区前竟被物业“贴条” 律师:“罚单”不具法律依据

来源: 北京晨报 作者:苏明龙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7-29
摘要:市民刘先生向本报反映,近日他将车停放在朝阳区珠江罗马嘉园小区门口,次日去取车时却发现车被上锁,还贴有物业开具的“违例泊车通知单”,小区保安说须交100元罚款才能开锁。记者走访事发现场,小区保安坦言,物业规定如车辆停放在门口“应急车道”内半小

市民刘先生向本报反映,近日他将车停放在朝阳区珠江罗马嘉园小区门口,次日去取车时却发现车被上锁,还贴有物业开具的“违例泊车通知单”,小区保安说须交100元罚款才能开锁。记者走访事发现场,小区保安坦言,物业规定如车辆停放在门口“应急车道”内半小时以上必须罚款,“200元起步”。但物业负责人否认此举,称通常会锁车提醒,不会罚款。律师表示,物业并非权力机构,无任何权力罚款,私自锁车涉嫌侵权。

车主:

停车被锁 需交罚款

刘先生回忆,7月26日晚,他造访住在珠江罗马嘉园的朋友,由于席间饮酒,为安全起见,他就将车停放在小区门口的路边,次日早晨,当他去取车时却发现车被上锁,车上还贴着一张小区物业落款的“违例泊车通知单”。问询后他才得知是小区保安所为,“他们说那里禁止停车,我要交100元罚款才给开车锁”。

记者看到刘先生提供的通知单上显示,“您的车辆于2016年7月26日4时,停放在应急通道时间过长,属违章泊车,本部进行贴条锁车。”落款为北京珠江实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愉景家园管理部,没有公章。

刘先生对此情况十分不满,“我停车前还特意看了下跟前,没有禁止停车标识,而且当时保安就在旁边值班呢,他也没有提醒。”在与保安反复沟通无果后,刘先生报警,“警察来了保安才给开锁,物业又不是执法部门,有什么权力锁车、罚款呢?”

物业:

否认罚款 锁车为警告

昨天下午,北京晨报记者来到事发现场,对比刘先生提供的照片发现,他停车的地方位于小区西门附近道路上被围起来的一块区域,靠墙边并不显眼的地方立着一块“临时车上下客”的标识。而就在保安岗亭一侧,放置着8个显眼的车轮锁。

记者询问一值班保安,他坦言刘先生停车被要求交罚款时,正是他值班。“那边是临时停车区域,停半小时以上的车,我们都要罚款,200元起步。”他说贴单、锁车、罚款都是按照小区物业的规定执行,但被要求提供相关规章他则表示无法提供,“你放心,这些钱我们一分都捞不着,全都上交给物业了”。

随后记者来到小区物业总经理办公室,负责人介绍,小区门口道路属权并未移交给市政部门,因此由小区物业管理,而刘先生停车的区域是小区应急车道,物业规定此处禁止停车,“如果违反规定,我们就会锁车、贴单,以示警告”。不过该负责人否认罚款一事,称锁车只是为了警告,如车主承认错误就会开锁放行。

记者询问物业是否有权锁车时,对方回应,“我们管理的地方,我们当然有权力!”记者致电朝阳区市政市容委查询,工作人员表示,确未看到该道路的属权移交信息。

律师:

物业没有处罚权力

那么物业公司是否有权锁车、罚款?对此,北京盛延律师事务所毕文强表示,物业公司作为一个企业而非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并没有处罚的权力,开出的“罚单”也不具任何法律依据,“就算在物业管理范围内,只有影响到物业的管理时,他们才能提出赔偿要求,而不是罚款。”毕律师提示,如遭遇类似情况,市民可拒绝交费,并联系属地派出所介入协调,如物业对车主的车辆造成损失,也可以侵权为由来追究对方责任,与此同时,车主或小区其他业主也可向房管局反映该情况。

责任编辑:苏明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