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记者 韩宇 张国强 “非常感谢公证员同志今天上午冒着大雨来给我做财产公证,解决了我的后顾之忧。”在辽宁省抚顺市望花区朴屯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65岁的社区居民王淑琴欣慰地说。《法制日报》记者也体验了强降雨天气中抚顺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冒雨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的场景。 原来,2014年底以来,抚顺市司法局陆续在全市113个社区(村)建立了“综合性、窗口化、一站式”功能齐全的基层公共法律服务站,打造合并下沉法律援助、律师、公证、法制宣传、人民调解和社区矫正六大职能,建立了市——县、区——乡镇、街道——社区(村)4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抚顺市司法局依托113个公共法律服务站,又在807个社区(村)设置了公共法律服务点,设有专门联络员。 “在公共法律服务点,联络员专门收集群众的各种法律服务需求,通过4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将各类问题分解到司法行政系统各部门,定期在各个公共法律服务站进行上门服务。”望花区司法局局长张春鸣向《法制日报》介绍,朴屯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的服务日是每个月15日,而公证员上门在工作站为王淑琴办理财产公证是通过公共法律服务站的预约功能实现。 在距离市区近40公里的抚顺市抚顺县汤图满族乡鲍家村公共法律服务站,法律援助律师冯金余冒着大雨在7月21日下午两点赶到,而他停在服务站的汽车已经被污水染花了。 “我儿子进城打工在饭店工作时摔伤了大腿,多亏了冯律师免费为我儿子讨要了42800元的医疗赔偿款。”法律援助对象父亲张栓良告诉记者,他如果进一趟城,需要花费两百元包车,非常不方便,冯金余则主动进村多次为张栓良儿子提供法律服务,今天下午冒大雨到鲍家村公共法律服务站,是了和张栓良商量给其儿子讨要双倍工资的具体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