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长安网讯 5月25日上午,在禹会法院专门设立的律师值班室里,安徽南山松律师事务所的郭利律师正在认真听取信访案件当事人的陈述,详细阅读信访材料,了解信访人诉求,疏导情绪,解疑释惑,提供法律咨询解答。经过两个多小时的沟通,信访案件的当事人表示郭利律师对案件的分析解释客观公正,合情合理合法,今后自己的信访案件要按法律的程序处理,感谢郭利律师免费提供的法律援助。自今年5月份禹会法院建立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信访案件制度以来,律师参与化解信访案件已经形成常态化机制,对涉诉涉法信访案件的处理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效果显著。 2015年11月,中央政法委印发《关于建立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制度的意见(试行)》(下称《意见》),要求全面建立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省高院、省司法厅在今年5月份联合出台《关于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诉信访案件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下称《规定》)。根据上述《意见》和《规定》,当事人不服生效裁判,向法院提出申诉或其申诉被驳回后再次信访的涉诉信访案件,可向律协提出申请,由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诉信访案件,应当遵循自愿平等、依法据理、实事求是、无偿公益的原则。禹会法院积极落实省市关于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法院涉诉信访案件相关文件精神,制定出台了相关的规章制度,克服临时租用办公场所的困难,设立了专门的律师申诉值班室,在市司法局的支持下建立了律师定期值班制度,每周均有律师定期值班参与信访案件的化解。通过律师参与化解信访案件的常态化机制,律师以法律援助的方式,为上访者提供免费服务,一方面有助于获得上访者的信任,并在上访者和司法部门之间建立有效的纽带,彼此配合共同解决问题;另一方面,有助于保持客观公正的立场,并能及时找到问题的症结。同时,多方力量的参与对于信访案件的解决也大有裨益。今后,禹会法院将继续积极为律师参与该项工作提供条件和支持,推动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信访案件制度的创新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