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云南河口法院多措并举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云南网讯 今年以来,云南河口法院为认真落实全国律师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审判执行工作实际,切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规范律师执业行为,加强律师队伍建设,深化律师制度改革,发挥律师在诉调对接、庭审功能、涉诉信访中的重要作用。 为进一步改进办公室档案管理方式方法和业务庭卷宗保管制度,设立律师阅卷室,配备复印机、电脑等办公设备,并统一制作了“案件管理工作流程图”“律师阅卷须知”“接待律师行为规范”等张贴告示,安排专人统一办理律师接待、登记等工作提升律师查阅、复制相关卷宗、文书的便捷程度和效率,提高了律师接待工作水平,保障了律师的知情权和阅卷权。2015年律师到该院查阅、复印证据材料和法律文书共64人次。各业务庭分别开展内部学习活动,严格按照诉讼法规定和相关文件要求,严禁侵犯律师合法执业权利或干预律师正常执业活动,切实保障律师知情权、庭前会见权、出庭权、辩论权、申请排除非法证据权、申请调取证据的权利,代理申诉、提出申诉等权利。 以完善案件承办人听取律师意见制度为基础,该院对律师提出的无罪、罪轻或者减免刑事处罚、无羁押必要等意见,及时进行审查,充分尊重律师的合理意见,对律师的辩护、代理意见进行评判,真正把听取律师意见作为避免冤假错案和制作裁判文书的重要参考。 此外,该院规范法官与律师的关系,推动法官与律师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完善司法权力的运行机制,构建“尊重、独立、互信,相互监督、相互协作、相互学习”的法官、律师良性互动关系,建立阳光、互信、透明的交往机制。建立相互监督机制,强化内部监督,及时发现处理法官与律师交往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业务交流机制,通过召开联席会议、专题讲座、案例评析、学术研讨等方式,增强法官和律师的职业共同体意识,促进双方业务水平共同提高。鼓励律师参与矛盾化解机制,调动律师参与矛盾纠纷化解的积极性,为律师参与诉前调解、代理申诉提供平台和保障。 记者 杨之辉 通讯员 陶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