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阅卷“立等可取” 云南网讯(记者 杨之辉 通讯员 何飞)近日,云南某律师事务所的谭律师为其代理的案件到河口县检察院案件管理大厅申请阅卷。当他得知该院为律师提供电子卷宗服务,并且免费提供光盘时,高兴地说:“你们的服务太好了,太周到了,帮我节省了好多时间,我一定要好好表扬一下”。 2015年以来,在云南省院、红河州院的统一安排部署下,河口县检察院投入资金对电子卷宗制作室进行了改造,购买了监控设备、高速扫描仪、打印机、电子卷宗制作终端等设备,配置了专门的电子卷宗制作人员,实现了电子卷宗系统的顺利上线运行。 截止2016年5月18日,河口检察院已对受理的73件案件共计226卷25706页进行了电子卷宗制作。通过制作电子卷宗,案件承办人和律师可以直接在电脑上进行查阅和复制,大大地缩短了办案时间。同时为进一步方便律师阅卷,该院党组还研究决定,为前来阅卷的律师提供电子卷宗刻录服务,并免费提供光盘。 为多举措、全方位地保障律师权益,河口县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还积极探索新途径,通过与宣传部门“两微一端”合作,建立了新媒体查询机制与电话查询、电子触摸屏自助查询和当面查询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多元化案件信息查询机制,为律师查询案件信息提供了极大便利。 2015年以来共接待律师阅卷申请40余次,并及时安排了阅卷。同时依托统一业务系统和案件信息公开网,还开通了律师网上预约功能,受理网上辩护与代理预约2件,及时安排了阅卷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