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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下被淹无人担责 律师调解邻里言和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5-19
摘要:(通讯员 张媛)张大爷、王大爷、马大妈分别住在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一社区的同一栋楼的七楼、六楼和五楼,楼上楼下已经住了多年了,关系一直不错,但是最近有一件烦心事惹得这几位多年的老邻居心情很不好。原来今年初七楼的张大爷将自己的房子以每月1200元

(通讯员 张媛)张大爷、王大爷、马大妈分别住在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一社区的同一栋楼的七楼、六楼和五楼,楼上楼下已经住了多年了,关系一直不错,但是最近有一件烦心事惹得这几位多年的老邻居心情很不好。原来今年初七楼的张大爷将自己的房子以每月1200元的租金,租给了小王。4月12日晚上,恰好小王不在家,晚上9点左右房屋的水管因老化突然爆裂,水流到了住在六楼和五楼的王大爷和马大妈家,王大爷和马大妈家的地板和墙面都遭了秧。于是王大爷和马大妈就找到小王要求赔偿,可是租户小王说自己是正常使用,水管爆裂只是意外,自己没有过错不应该承担赔偿责任。几方争论不下,就找到房东张大爷,可张大爷说自己房子租出去了,也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大家各执一词,争论毫无结果。

于是,他们想到了社区有专门的律师,便决定寻求法律来解决这件事情。5月13日,张大爷、王大爷和马大妈来到居委会向社区周娜律师咨询。周娜律师耐心接待了他们。在了解、分析了事情原委后,周律师告诉三位老人,他们这种情况《合同法》里有明确规定,租赁房屋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出现的类似水管漏水等问题,是因为房屋瑕疵而不是承租人造成的,所造成的后果应该由房屋出租人承担。然而,周律师劝解他们大家都是多年的老邻居了,这个纠纷最好能够通过协商,达成和解。他们一起评估了王大爷和张大妈房屋受损情况,提出了合理赔偿金额。并明确告诉张大爷,对于自己房屋给他人所造成的损失自己有不可推脱责任。经过周律师依法分析和耐心劝说,张大爷同意承担王大爷和马大妈提出赔偿金额,大家达成和解,邻里纷争得以及时化解,昔日老邻居握手言和。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