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为研讨会现场 陈虹伟摄)
本网记者陈虹伟 5月8日,北京德和衡律师所与山东德衡律师所在青岛联合召开“打击证券内幕交易与上市公司涉贿犯罪的犯罪嫌疑人权利保护研讨会”。研讨会围绕证券内幕交易犯罪和上市公司涉贿犯罪的案发特点、表现形式、认定标准、辩护策略和犯罪嫌疑人权利保护等方面问题展开深入讨论,并针对前一时期发生的典型案件、热点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全国优秀律师李旭修主持了本次研讨;北京德和衡律师所、山东德衡律师所近20位刑事辩护律师与证券律师参加研讨。 2015年7月以来,国家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以及公安机关集中查处了一批涉嫌证券内幕交易与涉嫌贿赂类案件,目前这批案件的数十位犯罪嫌疑人均已被青岛市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针对研讨中律师们反映的“会见难”,在押高管对上市公司正常商业文件“签字难”以及单位行贿犯罪与高管个人刑事责任承担、刑事强制措施必要性等问题,全国律协刑事业务委员会副主任、国内著名刑事辩护律师栾少湖希望:侦查机关应该把打击证券犯罪与保护经济发展同时作为办理这批案件的指导原则,建议用侦查人员在场监督的方式尽快解决实际存在的“会见难”和“签字难”等问题,真正把中央安排部署的全面保护律师执业合法权益落到实处。同时,栾律师认为:对上市公司董事长等高管人员完全可以将逮捕羁押改为监视居住或取保候审等强制措施,防止造成“次生经济灾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