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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头号老赖”殴打律师寻衅滋事一审获刑

摘要:法制网南昌4月21日电 记者黄辉 《法治周末》见习记者 周孝清 江西“头号老赖”章主恩殴打自己聘请的律师,并参与新华社江西分社门前“喝农药自杀”闹剧。4月18日,南昌市东湖区法院依法对该案进行一审宣判,章主恩犯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有期

  法制网南昌4月21日电 记者黄辉 《法治周末》见习记者 周孝清 江西“头号老赖”章主恩殴打自己聘请的律师,并参与新华社江西分社门前“喝农药自杀”闹剧。4月18日,南昌市东湖区法院依法对该案进行一审宣判,章主恩犯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6个月,二罪并罚,决定对其执行有期徒刑1年2个月;蒋绍华、陈桂林、王小刚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9至10个月不等。

  据了解,章主恩原系南昌市新洪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称新洪公司)法人代表,也是南昌国恩大厦(国恩宾馆)实际控制人。因国恩大厦管理混乱,章主恩身负200余起被诉官司,欠债总额高达7530万元。2014年10月,在首批公布的江西省典型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黑榜13人中,章主恩和岳母廖石花以7530万元的未履行标的额名列榜首,被列为江西“头号老赖”。

  2014年8月,李建国律师应章主恩之邀,担任新洪公司的法律顾问。2015年6月29日上午,李建国到国恩大厦29楼章主恩的办公室商谈劳动报酬问题。当日11时40分许,两人发生口角,李建国拿出手机准备报警时,章主恩持自己的手机猛击被害人李建国右手手背三四下,后被人拉开。(本报2015年8月21日案件版曾以《因被指拖欠法律顾问费 江西“头号老赖”怒砸律师被刑拘》为题进行报道)

  经鉴定,李建国右手及左膝部损伤系钝性外力作用可形成,右手第5掌骨基底部粉碎性骨折,损伤程度构成轻伤二级。8月4日,章主恩因涉嫌犯故意伤害罪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

  同年8月12日11时许,蒋绍华、陈桂林、王小刚、章主恩按事先约定带着所邀集的人员到新华社江西分社门口,准备以喝农药、携带标语牌的方式上访。在要求递交上访材料未果后,陈桂林等人遂喝下农药并躺在门口草地上,其余人员也涂抺农药躺在旁边,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随后,公安人员将服食农药人员送医,其余人员带回公安机关调查。

  8月12日、16日,蒋绍华、陈桂林先后被公安人员带回调查;14日,王小刚主动向派出所投案。8月15日,章主恩在南昌市南站派出所办理业务时被公安人员抓获归案。

责任编辑:苏明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