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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听律师真实的声音反馈

摘要:法制网记者 张驰 4月18日下午14:30,天津律协四楼会议室,同时迎来两组客人,一组由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于世平带队,另一组由天津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张铁英领衔,他们此行的共同目的,是与天津律协会长杨玉芙带领的律师代表,就天津市《关于依法

  法制网记者 张驰

  4月18日下午14:30,天津律协四楼会议室,同时迎来两组客人,一组由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于世平带队,另一组由天津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张铁英领衔,他们此行的共同目的,是与天津律协会长杨玉芙带领的律师代表,就天津市《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讨论稿及“如何构建新型检律关系”进行探讨。

  “于检察长一行今天来,一是向大家介绍天津检察机关立足实际为律师服务的具体做法;二是想听一听天津律师真实的声音反馈,希望大家知无不言。”张铁英开门见山。

  早在2012年9月,天津市检察院与天津市司法局就共同制定了《关于在审查起诉工作中依法保障辩护律师相关诉讼权利的若干规定》,该规定有效保障了辩护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的执业权利。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韩东以亲身感受说明检察机关与律师之间关系的变迁,他认为,过去,在部分检察干警的观念中,与律师是“相生相克”关系,现在大家都认为是“和而不同”“殊途同归”的关系。“新型检律关系应当是‘相互尊重、相互支持、相互监督、良性互动’的关系。”韩东说,“只有这样,才能切实做到‘对抗而不对立、交锋而不交恶’”。

  “相互尊重是前提,相互支持是手段,相互监督是保障,良性互动是结果。”韩东的观点引起律师们的共鸣。

  近3年来,天津市各级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共接待律师阅卷申请9756次,侦查期间会见申请142次,要求听取意见申请1014次,进行案件信息查询11667次。

  杨玉芙对此评价:检律互动效果明显。

  对《实施意见》讨论稿,王雪莉律师建议,要进一步细化重大贿赂案件会见条件,如明确相关认定标准,为承办案件的检察官提供有效依据。

  “在实施意见正式出台后,建议市检察院注意各分院、基层院对保障律师知情、会见、申请取保,申请逮捕必要性审查、羁押必要性审查等方面权利的搜集整理,特别是同意、采信律师意见的案例搜集。”朱丹律师认为这样做能进一步推动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在与律师的交流过程中,于世平一直在做笔记,对一些意见、建议不时表示肯定。他发言说,天津律师在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区域法治建设过程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天津检察系统落实好《实施意见》是不容推卸的责任。

  “堵住旁门,堵住后门,堵住暗门;打开正门,打开前门,打开亮门。”他鼓励检律互动向三个交往努力,“公开交往,不搞秘密交往;集体交往,不搞个体交往;会议交往,不搞饭桌交往”。

责任编辑:苏明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