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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圈变“生意圈”微信小店遍布 律师提醒:“熟人经济”交易需谨慎

来源: 法制网 作者:苏明龙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4-13
摘要:法制网讯(通讯员 杨铧萍)如今,打开微信朋友圈,看到的不再单单是朋友们的生活状态和新鲜事,更多的是各种代购商品的信息,朋友圈已经成了十足的生意圈。“微信好友”成为“购买客户”,他们通常会招收多个代理,尽可能多地添加好友,然后向他们推销商品

  法制网讯(通讯员 杨铧萍)如今,打开微信朋友圈,看到的不再单单是朋友们的生活状态和新鲜事,更多的是各种代购商品的信息,朋友圈已经成了十足的生意圈。“微信好友”成为“购买客户”,他们通常会招收多个代理,尽可能多地添加好友,然后向他们推销商品。因为看起来“物美价廉,”平时或多或少都会在他们那里买些东西,价格确实比较便宜,但发现有瑕疵或者不合心意想退货时,大都异常困难。

  经常浏览微信朋友圈的市民不难发现,身边开起“微店”、启动“微创业”的朋友越来越多了。对此,徐州鼓楼区司法局王律师表示,微信无疑是当下最火的社交工具之一。不少商家也发现了微信的价值,依托朋友圈挖掘“熟人经济”。朋友圈营销建立在熟悉、信任关系之上,而现实情况是,不少人出于对朋友的信任而购买了商品,结果却成了假冒伪劣产品的受害者。

  “打开朋友圈,铺天盖地的代购广告让人目不暇接。这哪是朋友圈,简直是生意圈啊。”市民陈女士对此一脸无奈。她说,除了售卖化妆品、茶叶、鞋服等产品,还有人代购家居生活用品,数不胜数。而更让她郁闷的是,她还曾在里面栽了跟斗。原来,她曾经通过微信买过一个外地朋友“倾情推荐”的茶叶,可是等到货品尝后,发现质量实在让人不敢恭维,但碍于朋友情面只好吃哑巴亏。看上去价廉物美,又加上是熟人,值得信赖,怎能不心动?通过朋友圈购买,卖家均无开设实体店,且没有保留相关的购物凭证,因此相关部门也无法帮助她们维权。

  朋友圈的张小姐正是抱着这样的念头,买了一位老同学在朋友圈里推荐的一款护肤品。这款产品的售价比专卖店打对折还便宜。张小姐随后又在同学那里以超低价买了一款品牌唇膏。“这么便宜,一开始还以为自己赚了,用完才发现不对劲。”据张小姐表示,用完护肤水后,脸颊两侧微觉刺痛,用完唇膏后,双唇竟然感到痒。尽管不满且气愤,但张小姐最终决定不告诉同学。“怎么好意思去说,也就两三百元。伤和气总不好吧,同学还是要做的,只好自认倒霉。总体来看,微信朋友圈营销呈现女性化、年轻化等特点。据统计,女性买家占总数的68.55%,21岁~30岁的年轻买家占总数的68.54%。从销售的商品来看,面膜、化妆品等女性商品比重较高。

  据了解,微信朋友圈的营销模式则大致可分为二类:第一类是代购,以海外代购为主。这一模式源于一些在海外工作或学习的人士,在朋友圈晒最新购买的产品,并被国内同事或朋友看中而代为购买,而购物小票、单据、凭证都可以在网上轻易买到。第二类是代理。由于一个人的朋友圈传播范围有限,如果能通过朋友的朋友进行扩散传播,信息无疑会传播得更为广泛,而由于朋友圈的高信任环境,依然能获取不错的营销效果。微信朋友圈的销售代理只需要在朋友圈配发商品图片和文字介绍,不需要店面,也不需要担心库存,属于“稳赚不赔”的生意。但一些代理商因为没有实体店,无法出具发票,就会面临退货难、退款难等问题。

  微信购物,往往采用的是先付款后发货的方式,消费者私下里通过微信聊天后与他人进行交易,一旦遇到纠纷,这些“微信商家”未办理任何相关证照,又没有实体店铺,这样很容易遇到诈骗。而且微信平台不是正规的购物平台,一旦出现问题,无法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处理,因此消费者的权益很难得到保障。且微信上的交易大多是个人之间的私下交易,而《消法》的对象是经营主体。鼓楼区王律师建议广大的消费者,微信购物一定要谨慎。一是购物前一定要对商家的基本信息做详细了解,付款前一定要核实“微商”姓名、所在地等信息;二是尽量选择支付宝等有第三方平台保障的渠道进行付款,已确保资金安全;三是保留证据,保留聊天记录、银行汇款单、卖家姓名、身份证号等作为凭证,同时不轻易泄露个人信息,降低购物风险;四是不轻易加陌生的“微商”或点赞。一些商家为积累人气,通过增送礼品等方式集赞,但最终并不兑现承诺,有的则趁机通过朋友间的信息分享,传播不实的营销信息,以达到“杀熟”的目的。

责任编辑:苏明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