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见习记者苏明龙 嫌疑人已被抓获 据@平安北京消息,4月7日21时许,北京警方专案组在河南警方的大力配合下,在河南省许昌市将涉案男子李某(男,24岁,河南省人)抓获。目前,警方正在进一步工作中。 女生在酒店险被人劫持 4月3日晚上23时,一女生在如家旗下和颐酒店(望京798店),遭遇陌生男子尾随及强行拖拽,险遭劫持。根据受害人“弯弯”微博上传的监控视频显示,男子在施暴过程中曾打电话叫人来“帮忙”,试图与帮手一齐将女子劫持带走。“弯弯”向酒店服务人员求救未果,直到后来一名女房客拉住她的手,才未被拖入楼梯间,随着围观者增多,欲实施劫持的男子逃走。 4月7日下午15时40分,和颐酒店举行发布会,和颐品牌北方城区总经理刘红妮现场朗读了写在手机上的声明,称酒店在安保管理及服务方面有不到位的地方,对顾客的关注度和处理问题的效率存在缺失,向当事者和社会公众由衷道歉,下一步将对望京798和颐酒店进行整改,追究酒店管理人员责任,并加强其他门店出入人员核查、区域监控、巡视检查和服务工作的力量。 和颐酒店女生遇袭谁之过、谁担责? 北京观道律师事务所朱金元律师指出,从法律角度分析,当女孩在和颐酒店办理了入住手续后,双方就形成了旅店服务合同关系,酒店作为宾馆经营者在经营中就当然的负有安全保障义务,在合理限度范围内确保入住宾馆的消费者的人身安全,避免因宾馆的设施、管理、服务瑕疵或第三人侵权而引发的人身伤害。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此事件中女孩多次呼救酒店人员未采取积极施救措施,不明身份人进入酒店,酒店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