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小区停车收费涨价问题,律师吕平得到发改委信件回复。
红枫岭小区外道路每到晚上停满了车辆。
这是一份记录四川进程,瞭望民生环境的“城市备忘录”。这是一个凝聚社会温暖、激发城市梦想的“正能量平台”。在不断加速的城市进程中,在快节奏的都市生活中,我们聚焦川人前行的辛勤与努力,传递都市生活的温暖与正能量,瞭望身处的城市和周边的政经、社会生态,展现四川城市的未来与美好。我们坚信,四川“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的路子一定会越走越宽广。 2015年10月,四川律师吕平就《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定的“已具备竞争条件”是指什么样的竞争条件,向国家发改委申请政府信息公开。 11月12日,国家发改委做出答复: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通知》将住宅小区停车收费标准交由业主与接受委托的经营者协商议定,政府不再直接进行干预。 12月30日,吕平向华西都市报记者解读了这份回复函。 |